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离退休老同志丧事处理工作,规范管理,明确职责,根据国家、安徽省对丧事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我校离退休老同志去世后由离退休工作处配合家属处理后事。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开追悼会,是否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由家属自行决定。离退休工作处协助家属做好以下工作:
一、 遗体告别仪式工作
1.离退休老同志去世后,家属应第一时间报告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处协调学校组织部撰写讣告,火葬地点、时间与家属协商后填写。并指定人员将讣告张贴于学校办公楼和各宿舍楼的显要位置。同时将去世信息上报学校人事处。
2.离退休工作处安排人员依据组织部提供的档案撰写死者生平简介,并经家属示审阅后定稿。由离退休处确定人员在告别仪式上宣读。仪式主持人员一般由殡仪馆工作人员派定。
3.离退休老人去世后,遗体告别仪式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由离退休处通知死者生前工作过的部门及组织(非党员除外)、人事、校办、工会等部门派员参加。离休(享受离休待遇)老同志、副厅以上领导干部、全国、省级的劳动模范、有一定影响力的教授、专家去世,向学校分管老干工作的领导汇报后,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离退休工作处派员到去世老同志家中慰问遗属并送去慰问金。告之家属可租吊唁车,可以报销租车费和学校各部门租摆花圈费。
5.去世老同志火化当天,离退休工作处安排人员提前半小时到殡仪馆,协助家属做好相关工作。
二、 丧葬费、抚恤金的办理工作
1. 离退休工作处指定专人协调指导去世老同志家属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死亡证明到学校人事处办理丧葬费、抚恤金等相关手续。
2.协助去世老同志家属报销吊唁车费和各个部门租摆花圈费(租摆花圈的部门有:学校办公室、学校组织部(党员)、学校人事处、学校工会、去世老同志工作过的部门、离退休工作处、去世老同志所在的党支部等)。
三、其他
根据需要和工作实际,处领导会据实做出工作安排,全处人员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该工作任务。
黄山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2020年7月8日修订